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退伍军人服务站)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19来源:国外业绩点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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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退伍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威保障等工作。
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隶属建始县茅田乡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属财政拨款单位。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人,退休人员0人,生活补助人员0人。
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2025年收支总预算95.69万元。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补助)95.69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2024年7月5日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故无法与2024年进行比较。
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2025年收入95.69万元,2024年7月5日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故无法与2024年进行比较。
基本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8万元(事业运行65.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50万元;2024年7月5日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故无法与2024年进行比较。
项目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类科目):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92万元。2024年7月5日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故无法与2024年进行比较。
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95.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5.69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2024年7月5日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故无法与2024年进行比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59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18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运行经费预算总计7.18万元。2024年7月5日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故无法与2024年进行比较。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2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万元,公务接待费 0.00万元。2024年7月5日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故无法与2024年进行比较。
县财政局批复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大多数都用在采购打印纸,用于日常办公。
截至2024年底,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4年末,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固定资产净值13.27万元。其中设备10.58万元,家具用具2.68万元。
2025年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编列的1个项目,项目名称为“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预算资金10.92万元。本支出项目预算均按照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求做了申报和自评,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机构正常运作。绩效目标设置如下:按照特定目标类项目编报“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为空表, 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本年度单位无此项资金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本年度单位无此项资金安排。
建始县茅田乡党群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本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口径编报,无其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 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后勤服务中心、医 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材工程”等信 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金材工程”即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 统(简称 GFMIS) ,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 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 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 称。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 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