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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来源:新闻中心点击:1

  《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局直工管单位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工程特点,编制或修订完善各单位防汛抢险预案。

  为做好灌区工程应对不同量级洪水、突发性险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防汛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加强险工险段查险和监测,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区)防指)的统一指挥,做好总局工程调度与防汛抢险,保障工程安全运用,最大限度减轻灌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总局防汛工作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局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应做到依法防汛,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总局直接管理的渠首、水闸、渡槽、桥梁、放水涵口、渠道堤防、切岭等工程,以及灌区突发性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淠史杭工程于1958年开工兴建,共建成三个灌区的渠首枢纽工程;两条总干渠,长147km;干渠11条,长869km;分干渠19条,长405km;支渠317条;长3310km;分支渠以下渠道1万多条,长近2万km;各类渠系建筑物5万多座,其中支渠以上渠系建筑物2万多座;中小型水库1200多座,塘坝21万多处,有效调节库容12亿m3;电灌站300多处,外水补给站38处,总装机容量14.1万kw。灌区已形成长藤结瓜式的灌溉系统,实际灌溉面积达到1000万亩,是全国三座特大型灌区之一。

  横排头为淠河灌区渠首枢纽,引入佛子岭(含磨子潭、白莲崖)、响洪甸水库放水,设计引水流量300m3/s,设计灌溉面积660万亩。红石嘴为史河灌区渠首枢纽,引入梅山水库放水,设计引水流量145m3/s,设计灌溉面积285万亩。梅岭、牛角冲分别为杭埠河灌区杭北干渠和舒庐干渠进水闸,直接从龙河口水库引水,设计引水流量分别为50m3/s、55m3/s,设计灌溉面积分别为54.6万亩、100.5万亩。渠首引水工程基本情况见表2.1-1。

  淠河灌区淠河总干渠右岸为江淮分水岭丘陵区,史河灌区史河总干渠上段(普荫寺闸以上)和汲东干渠上段(分路口以上)右岸为大别山区,多处天然河道与渠道平交,暴雨形成的洪水入渠快、流量大,直接影响总干渠渠道防汛安全。

  横排头管理处主要承担横排头枢纽进水闸、冲砂闸、溢流坝、土坝及淠河总干渠1km渠道防汛任务。

  淠河管理局主要承担淠河总干渠全长104.5km、淠杭干渠6.68km、瓦东干渠14.48km渠道、16座水闸、174座放水涵、21座渠下涵和1座渡槽工程的防汛任务。

  淠东管理处主要承担淠东进水闸、木厂节制闸、木北进水闸、十字路节制闸、九里沟水电站防汛任务。

  供水计量中心主要承担滁河进水闸、南淝河节制闸、大蜀山进水闸,以及滁河干渠7.1km和大蜀山分干渠0.3km防汛任务。

  红石嘴管理处主要承担史河总干进水闸、电站、冲砂闸、洪河泄水闸、南干渠进水闸、土坝、溢流坝和史河总干渠2.6km渠道防汛任务。

  史河管理局主要承担史河总干渠20.79km、汲东干渠7.26km渠道,4座泄水闸、3座节制闸和25座放水涵防汛任务。

  舒庐管理局主要承担舒庐干渠舒城段36.2km、3座节制闸、5座泄水闸、85座放水涵、17座渠下涵和4座渡槽工程的防汛任务;杭淠分干渠1.2km渠道,1座节制闸、1座泄水闸和1座渡槽工程的防汛任务。

  总局防汛抗旱领导组(以下简称总局领导组),主要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全局防汛抗旱工作。政委由总局党委主要领导担任,指导全局防汛抗旱工作;组长由总局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全面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局长负责防汛抗旱日常调度工作。领导组成员按分片原则,负责局直工程单位防汛工作的领导,并联系相关县区,具体分工每年汛前确定。

  总局领导组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局防办),设在灌溉调度处。主要职责:承办总局领导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汛情,提出防汛调度方案;下达调度令,按程序向市防指报告防汛调度方案,向县区防指通报防汛调度情况;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防汛调度有关事项。

  总局防办成员由工程管理处、基建处、水政处、规划计划处、安全保卫处、办公室、财务处、信息科技中心、供水计量中心、设计院、工程处等负责人组成。成员单位职责:

  1、工程管理处:负责组织灌(汛)前、中、后检查,负责组织防汛工程管理,突发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水毁工程维修。

  2、基本建设处:负责直属在建基建工程度汛方案,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在建工程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3、水政处:负责处理防汛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水事纠纷,督促、协调涉河在建工程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12、其他部门(单位)在灌区发生防汛突发事件时,服从统一调度,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局直工管单位负责管理工程的巡堤查险、水雨情测报、工程运行,按职责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汛工作,单位领导班子按分工落实雨情、汛情测报和调度令的传达及执行,组织巡堤查险和抢险。局直工管单位防办承办本单位防汛日常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汛情并按要求上报,及时传达或执行调度令并反馈执行情况。

  局直工管单位每年汛前要按属地原则落实县乡两级地方防汛责任人,按照分局(管理所)分渠段落实地方防汛抢险组织,建立防汛抢险衔接机制,协助属地政府组织管理范围内的防汛抢险工作。并按附表2将管理单位责任人及属地责任人报总局。

  汛前修订完善各单位防汛预案、泄水建筑物控制运用方案,对重点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等,于4月底报总局防办。

  总局按照省防指要求开展汛前大检查,以基层自查为主,各单位全方面检查,总局重点督查,查找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管理单位根据汛前检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责任分工,以薄弱环节为重点,对汛前准备工作做全面检查,排查和梳理各类隐患和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防汛隐患和问题,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总结报告。

  总局对各单位汛前检查进行重点督查,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结束后,形成汛前检查报告。

  工程管理单位结合总局维修工程和基建项目,对渠道上存在病险的堤防、水闸、渡槽、渠下涵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维修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落实度汛方案。

  总局依据工程管理单位物资消耗情况,每年汛前对防汛物料做补充。工程管理单位储备少数的抢险物料,重点险工险段的抢险物资要完善社会号料代储机制,以应急需。同时也加强防汛物资管理,完善管理台帐,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防汛物资使用和处置。每年主汛期前,将防汛物资配备情况按附表3报总局备案。

  总局汛前组织工程管理单位、机动抢险队开展防汛知识培训和防汛演练,完成后形成防汛演练总结报告省防办。同时工程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防汛重点开展培训和演练,完成后形成防汛演练总结报告总局防办。

  水情、雨情是防汛调度运行的依据,各控制点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雨情、水情、运作情况。总局防办应根据汛情发展状况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了解灌区有关水文站的水情、雨情信息和天气预报信息,用于分析和指导总局直管工程防汛调度运行。重要汛情、雨情应及时向总局领导汇报。当发生较大的汛情、险情、旱情或灾情时,应及时向省防指和相关市防指报告。

  1、雨情、水情信息最重要的包含:降水量、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等。

  2、工程管理单位按时上报8时水、雨情。部分站点按照灌溉调度处要求加报10时、16时、20时的水、雨情。出现特殊情况时,部分站点按照灌溉调度处要求随时加报水、雨情。当控制点水位达到设计水位,或超过正常运行水位,或有较大降雨时,工程管理单位应按《渠道及建筑物防汛调度方案》要求,及时主动报告水、雨情。

  工情、险情信息最重要的包含:工程运作状况、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应急通讯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当渠道高水位运行时,工程管理单位对险工险段要加强观测和巡查。当渠道水位接近渠道设计(最高)水位时,要增加巡查次数,并做好观测、巡查记录和分析。

  工程发现险情后,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紧急处置,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总局主管业务部门及防办,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总局领导组在重大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省防办和当地市、县防办。

  鉴于总局为工程管理单位,为简化程序,便于操作,根据汛情发展状况,在正常防汛工作的基础上,将应急响应划分为两级,即一般应急响应、紧急响应。一般应急响应对应于省防指Ⅲ-Ⅳ级响应,紧急响应对应于省防指Ⅰ-Ⅱ级响应以及省防指规定的紧急防汛期。

  汛期(5-9月)以及发生汛情的非汛期,总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离岗、脱岗。值班人员跟踪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险情。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巡查,执行调度令。管理人员发现险情后,应作必要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局领导组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防洪抢险工作。总局防办负责水工程调度,并向上一级防指及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建筑物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工程管理部门报告。

  (1)省防指启动防汛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涉及总局直接管理工程范围及灌区影响范围;

  (3)渠道水位高于堤防或建筑物正常灌溉水位,且持续上涨可能达到设计水位;

  (1)根据防汛形势,加强防汛会商,部署全局防汛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

  (2)加强雨水情监测,科学调度渠首、渠道泄洪工程,提前预降渠道水位,腾库迎汛;

  (3)做好可能运用的泄洪闸的运用准备工作;督促各县(区)落实渠道泄洪闸下游泄洪通道责任制,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做好防洪准备工作;

  (5)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对枢纽和渠道建筑物、上下游河道、堤防、切岭段进行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处理并上报;

  (6)当渠道堤防、建筑物出现一般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总局视情组建防汛现场机构,指挥现场防汛抢险工作;

  (1)省防指启动防汛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或紧急防汛期涉及总局工程管理范围或灌区间接影响范围;

  (3)水位超过堤防和建筑物设计水位,且持续上涨,可能会影响渠道堤防及建筑物安全;

  (4)水工程出现危及堤防及建筑物安全的重大险情,如堤防发生漫堤、决口,建筑物出现破坏等。

  (1)总局行政负责人指挥带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跟踪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险情,做好工程调度、信息汇总上报、后勤保障等工作;

  (3)总局机关处室和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总局领导组按分工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4)工程管理单位应逐步加强对枢纽和渠道建筑物、上下游河道、堤防、切岭段进行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处理并上报。

  (5)总局按权限调度灌区渠系泄洪工程,督促相关县(区)防指按要求转移泄洪通道下游地区群众;

  (6)当枢纽、渠道堤防、渠系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上报总局防办,同时上报所在县(区)防办,总局立即上报市防办、省防办。总局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工作,县(区)防指视情况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总局配合所在县(区)防指组建防汛现场指挥机构,指挥现场防汛抢险工作。机动抢险队按要求参加抢险工作。

  渠道水位低于设计水位并趋于下降,险情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时,应急响应应转入正常防汛工作状态。

  2、当灌区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将利用现有泄水闸加大泄洪流量,并利用各级渠道分洪,优先确保淠河总干渠、史河总干渠和其他重要堤防安全。

  1、灌区发生日或时段(6、3、1小时)十年一遇以下降雨,属正常防汛调度,由局长授权分管局长负责,总局防办负责具体实施,调度结果向局长报告,同时视雨情、汛情向相关市防指报告调度情况。

  2、灌区发生超过十年一遇降雨属防洪调度,由局长或局长授权分管局长主持召开防汛会商会议,组织部署防汛调度工作;对涉及渠道工程安全和泄水闸泄水会造成下游较大损失的重要调度,总局防办提出具体调度方案,由局长、分管局长和联系该片的局领导及灌溉调度处负责人集体会商,并经所在市防指同意后实施。

  3、灌区日降雨150mm以上的防洪调度,由总局提出具体泄洪方案,经相关市防指批准后,由总局下达调度令,各县(区)和工程管理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4、舒庐干渠上段,灌区发生日或时段十年一遇以下降雨,由舒庐管理局直接调度,并同时向总局防办及舒城县防办报告。

  灌区日或时段降雨超过十年一遇属防洪调度,由舒庐管理局提出调度方案,经舒城县防指同意,由舒庐管理局执行,并报总局防办备案。

  5、淠河总干渠、史河总干渠、汲东干渠等总局直管工程的调度令由总局防办下达,工程管理单位执行。汲东干渠吴家岸、分路口泄水闸调度,由总局防办下达调度令,裕安区水利局执行。

  1、灌区日降雨或时段降雨达到40~70mm,罗管闸上水位达49.50m以上时,视降雨强度和天气预报情况,压缩或关闭横排头进水闸,同时控制罗管闸,使其闸上水位控制在49.50m左右,将军岭闸上水位控制在46.70m以下。

  2、灌区日降雨或时段降雨达到70mm以上,如果预报强降雨将持续,应立即关闭横排头进水闸,启用相关泄洪闸控制淠河总干渠上段水位。淠河总干渠罗管闸以下渠段,原则上不承担上段分洪任务,如遇上段降雨强度大,来水超过泄洪能力,下段有分洪能力,可相机运用罗管闸分洪。

  3、主汛期,非大流量供水期间,罗管闸上水位一般控制在49.70m以下,预报有暴雨天气,提前控制水位到49.50m以下;主汛期非供水期间,将军岭闸上水位一般控制在46.00m以下。

  1、灌区日降雨或时段降雨达到40~70mm,控制红石嘴进水闸,普荫寺闸上水位控制在62.00m左右,控制看花楼节制闸流量。

  2、灌区日降雨或时段降雨达到70mm以上,如果预报强降雨将持续,应立即关闭红石嘴进水闸,酌情开启洪河、胡庄、徐小圩、高稻场泄水闸。胡庄节制闸在保证闸上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下泄量;普荫寺闸不控制;沣西干渠、沣东干渠参与史河总干渠分洪,进水闸不控制。洪河、胡庄泄水闸受史河水位顶托倒灌时立即关闭。

  汲东干渠上段看花楼节制闸根据降雨及水位情况压缩或关闭,运用灌口集、吴家岸、分路口泄水闸泄洪。当灌口集泄水闸上游水位超出原有设计水位,且持续上涨,灌口集泄水闸和吴家岸泄水闸闸门全部提开,由泄水闸自由泄洪,分路口泄水闸按设计运行。

  3、主汛期,非灌溉供水期间,严控渠道水位,史河总干渠普荫寺闸上水位一般控制在62.00m以下,汲东干渠上段看花楼闸下水位控制在55.00m以下;预报有暴雨天气,提前关闭红石嘴进水闸和看花楼节制闸。

  1、灌区日降雨或时段降雨达到40~70mm,控制牛角冲进水闸,在干渠泄洪期间,界牌节制闸不控制。

  2、灌区日降雨或时段降雨达到70mm以上,暂停舒庐干渠引水,各泄水闸根据安全需要控制运用。

  3、主汛期,非灌溉供水期间,舒庐干渠界牌闸上水位一般控制在49.50m以下。

  1、淠河总干渠、史河总干渠、汲东干渠上段和舒庐干渠上段泄水闸下游通道主要为天然河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所在市县(区)负责对相关天然河道进行防洪规划、治理、防护与管理;负责相关河道的防汛抢险等工作。

  2、一般情况下,总干渠及各干渠开始泄洪时,应提前2小时通知有关县(区)防办;泄水闸、干渠分洪流量调整尽可能提前通知。紧急状况下,为确保总干渠和重要堤防安全,可边泄洪边通知。有关地方政府负责群众转移和河道安全行洪工作。

  1、工管单位负责渠堤及建筑物管理范围内的正常巡查任务,按责任渠段分组次、昼夜轮流的方式来进行,对险工险段要扩大查险范围,加强巡查力量;遇较大洪水或特殊情况,要加派巡查人员、加密巡查频次,必要时应24小时不间断巡查。

  2、巡堤查险人员一定挑选熟悉堤情,责任心强、办事精悍、有防汛抢险经验的人担任,进行巡堤查险;遇较大洪水或特殊情况,巡堤查险人员要坚持做到“四到”、“六时”、“三清三快”( 四到:即眼到、耳到、脚到、手到。六时:即吃饭、换班、黄昏、黎明、刮风降雨、水位陡涨陡落时;三清三快: 三清:即险情查清,记录记清,报告说清。三快:发现险情快,向上报告快,一般险情处理快)。

  管理员一经发现险情,应立即向管理分局或所(段)负责人报告,同时向管理局或处防办报告,由管理局或处防办向总局防办报告,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总局防办报告,管理员在报告同时要做好力所能及的应急处理。险情报告要将险情发生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渠道水位、现状及发展状况描述清楚。后续报告还包括现场抢险情况:如抢险措施、抢险人员、抢险物资等。发现险情后,工管单位应立即通知有关镇乡村,由总局防办通知所在县(区)防指。

  1、抢护要及时,防止险情扩大,为此,要加强检查观测,及早发现险情,抢早抢小;

  2、正确识别险情,一定要了解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运用等各种情况,结合出现的现象,做综合分析,做出准确判断,拟定正确的抢护方案;

  3、及时供应料物,抢险需要的料物种类多,数量大,直接影响着抢险工作的进展;

  1、抢险组织方法。(1)利用工程设施拦蓄洪水;(2)灵活机动地调度洪水;(3)有计划地分泄洪水;(4)及时组织抢险。(5)做好善后工作。

  2、抢险组织体系。总局防汛抢险按照局长统一领导、分管局领导协助、其他局领导分片负责、工管单位和机关处室参与的原则进行。防汛抢险由分片负责的局领导和责任处室组织指挥,所在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在建工程由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按照度汛方案,实施抢险。

  当渠道出现超设计水位、水工程出现危险的情况或其它紧急状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总局分片领导、机关处室、工程管理单位、工程处、设计院组成,负责拟定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1)堤防岸坡坍塌及背水坡渗水和漏洞,决口等;(2)涵闸与土堤连接处渗漏、闸基渗漏、涵闸洞身渗漏、裂缝、淘刷;闸门事故;启闭机螺杆折断、闸门不能关闭等。

  (1)岸坡坍塌抢护,应以护坡、固基为主,阻止继续坍塌。根据坍塌段流速大小、冲刷部位及现场防汛器材供应条件,采用不一样的抢护措施。常用消坡加戗、植物防护、顶部防浪、腰部防冲、底部固基等措施。

  (2)背水坡渗水和漏洞抢险。渗水和漏洞,总的抢护原则是:前截(堵)后导(渗)降低浸润线,减少渗流压力,增强堤身的稳定性。抢护渗水的措施有:临河截渗,桩柳前戗截渗及背水坡导渗(开沟导渗或砂石、土工布反滤层法)。漏洞的抢护:堵塞洞口通常用抛散土或土袋堵漏、软楔或铁锅堵漏临河月堤等。当无法在临河堵漏时采取背水坡导渗排水,防止漏洞扩大,变浑为清,引出清水。

  (3)决口的堵复。汛期堤防出现或刚发生溃决时,应因地制宜组织力量全力抢堵,堵口工作是防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较小的决口,应在洪峰过后立即抓紧堵复。汛期堵复有困难的决口,可考虑留待汛后进行。若渠道多处决口,则应本着 “ 先下游后上游,先小口后大口 ” 的堵复原则,具体安排实施。但不论何种情况,为避免扩大灾情,减小损失,若发生堤防溃决,都应及时采取如下两项临时措施:

  A 、溃水归槽。在决口的最下游地区扒口,使溃水及时归槽,避免下游地区溃水水位壅高,或造成其他地段堤防的溃决。

  B 、盘筑裹头。当口门溜势稍缓,即应抓紧推枕抛石盘筑裹头,防止口门两端扩大,增加灾后堵口的工作量。

  (1)当出现涵闸与土堤连接处渗漏,常用临河堵塞、布蓬堵漏、灌浆、背水导渗等方法抢护;当建在砂土地基上的涵闸发生闸基渗漏时,汛期常在下游采用反滤导渗,降低渗压等方法抢护;当涵闸洞身渗漏,仍可本着 “ 上截下导 ” 的原则进行抢护采用临河围堰、反滤围井等方法处理。

  (2)闸门事故抢险。出现类型一是启闭机螺杆折断,二是闸门不能关闭。在涵洞没有泄漏的情况下发生螺杆折断时,可由潜水员下水探清闸门卡阻原因及螺杆断口位置,并用钢丝绳系住原闸门吊耳,利用卷扬机绕转钢丝绳开启闸门,待露出折断部位后进行拆除更换。

  当事故发生时,若闸门已有较大漏水,可先抛置土袋,后用沉放钢筋网方法封堵进水孔口,然后派潜水员按上述方法处理并更换折断螺杆。处理完毕,撤走钢筋网及土袋后,进行闸门启闭试验。

  当涵闸闸门发生意外事故,不能关闭或不能完全关闭,或闸门损坏大量漏水,必须抢修时,应采用以下应急措施:

  (3)钢、木叠梁如设有事故检修闸门门槽而无检修闸门时,可将临时调用的钢、木叠梁逐条放入门槽,如不能堵漏而又情况严重时,可再将土(砂)袋沉放在闸门前后,堵塞孔口。

  (4)钢筋网堵口,钢筋网用直径 10-14mm 钢筋编织,间距不大于 20cm 。另选几根较粗的钢筋作为骨架,借以增加刚度。钢筋网一般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其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进水口的两倍以上。沉堵前,先架浮桥作通道。在进水口前扎浮排并加以固定,然后在排上将钢筋网沉下,等盖住进口后,随即将预先准备的麻袋、草袋抛下,堵塞网格。若漏水量显著减少,即为沉堵成功。依据情况,如需止水闭气,可在土袋堆体上加抛散土。

  (5)钢筋混凝土管封堵,当闸门不能完全关闭时,采用直径大于闸门开度 20-30cm ,长度略小于孔净宽的钢筋混凝土管。管的外围包扎一层棉絮或棉毯,用铅丝捆紧,混凝土管内穿一根钢管,钢管两头各系一条绳索,沿闸门上游侧将钢筋混凝土管缓缓放下,在水平水压力作用于下将孔封堵,然后用土袋和散土闭气断流。

  局直工管单位管理分局(管理所)与当地镇乡村联系,成立由渠道附近群众组成的抢险队伍,确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保证在汛期能够及时上堤抢险。

  总局成立机动抢险队,内设综合办公室、涵闸抢险分队、渠堤抢险分队,主要承担总局直管工程防汛抢险任务,接受省防指统一调度。

  总局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大多数都用在防汛物资储备、设备正常运行与维护和防汛抢险工作。省防指下拨的正常、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等,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完善总局网络,建设渠首、渠道重要控制点的水情监测和视频监控网络,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总局防汛抗旱(水利)信息化系统,由总局科技信息中心、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加强维护管理,保障雨情、水情、工情信息畅通和调度令及时传递。

  总局防办编制总局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应核实更新。各工管单位编制本单位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更新后报总局防办。

  总局防办负责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正常的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预案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或在真实的操作中有一定的问题,可随时组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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