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2022-2008《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绞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发布时间:2025-04-25来源:国内业绩点击:1
4.3.2制动力矩 提升机在制动状态时所产生的制动力矩与实际 提升最大静荷重旋转力矩之比K值,不应小于3。 凿井时期升降物料用的提升绞车,K值不应小 于2。 对于双卷筒提升绞车,在调整双卷筒旋转相对 位置时,每一卷筒制动装置在制动盘或制动轮上 所产生的力矩,不应小于该卷筒所悬质量(钢丝绳 质量与提升容器质量之和)形成的旋转力矩的1.2 倍。
注:Ac=g(Sinθ+f·Cosθ) 式中: Ac――自然减速度,m/s2; g——重力加速度,m/s2; θ——井巷倾角,( °); f——绳端载荷的运行阻力系数,一般取0.010~0.015。
a) 竖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 最大加速度、减速度均不应超过0.75m/s2;
4.2.7 提升机不应超载运行,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和 最大静张力差的实际测算值均不应大于提升机 的设计值。
4.2.8 提升机应有定车装置。 4.2.9 提升机应装有深度指示器,深度指示器应能 准确地指示出提升容器在井筒中的位置,指示 应清晰,能发出减速、停车和过卷信号。 4.2.10 竖井中用于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 笼应装设防坠器。
4.1.1 机房或硐室应有照明装置,照明应用白光,司机操作 位置处的照度不应低于100 lx,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4.1.2 操作位置处的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5dB(A),达不到噪 声标准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 4.1.3 提升机(不含室外安装的天轮)应安装在无爆炸介质、 环境和温度为5℃~40℃的机房内或环境和温度为5℃~28℃ 的硐室内,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护空间。
4.3 提升机制动系统 4.3.5 制动闸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或制动 盘间的间隙要求: a) 平移式块式制动器不应大于2mm,且上 下相等; b) 角移式块式制动器不应大于2.5mm; c) 盘形制动器不应大于2mm
天轮的轮缘应高于绳槽内的钢丝绳, 高出部分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带 衬垫的天轮,衬垫应紧密固定,衬垫磨损 深度应小于钢丝绳直径,或沿侧面磨损应 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2。
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提升绞车的信 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不应分接 其他负荷。
4.7.1 提升绞车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应要求 a)地面380V时,不应小于0.5MΩ; b)井下660V时,不应小于2MΩ;380V时,不应 小于1MΩ;127V时,不应小于0.5MΩ;
—— 4.7 电气系统 4.7.2 电动机、电控设备外壳接地要求 电动机、电控设备外壳应可靠接地, 其接地电阻值符合下列要求: a) 地面不应大于4Ω; b) 井下不应大于2Ω。
提升机应装有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两套 制动系统,其操纵系统应设在司机操纵台。工作制动 和安全制动共用1套闸瓦制动时,操纵和控制机构应分 开。 工作制动应用机械传动的、可调整的工作闸。对现 用的使用手动式工作制动闸的绞车,如装有可靠的安 全制动闸时,可接着使用。 安全制动除可由司机操纵外,还应能自动制动。制动 时,应能使提升绞车的电动机自动断电。安全制动开 关应灵敏可靠。提升能力在10t以下的凿井用提升绞车, 可采用手动安全闸。 双卷筒提升机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应分开,且正常提 升时能同步动作。调绳时活动卷筒应处于安全制动状 态,固定卷筒的制动器应能正常操作。
a) 应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钢丝绳绳 头不应系在卷筒轴上; b) 绳孔不应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 不应形成锐角;
c) 卷筒上保留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用以 减轻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处的张力。此外, 还应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4.3.6 安全制动装置的空动时间要求: • • • 压缩空气驱动的闸瓦式制动器,不应超过 0.5s; 储能液压驱动的闸瓦式制动器,不应超过 0.6s; 盘形制动器,不应超过0.3s。
——4.3 提升机制动系统 4.3.7 制动轮的径向跳动不应超过1.5mm,制动盘的 端面跳动不应超过1.0mm。 4.3.8 制动轮或制动盘表面不应有沟深大于1.5mm, 总宽度超过有效闸面宽度10%的沟纹。
4.6.1 提升机信号设置的要求 竖井罐笼提升系统 竖井罐笼提升系统,应设有能从各中段发给井口 总信号工、井口总信号工转发给提升绞车司机的信 号装置,井口信号与提升绞车的启动应有闭锁关系; 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 全门、摇台或托台应与提升信号闭锁; 竖井箕斗提升系统 竖井箕斗提升系统,应设有能从各装矿点发给提 升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装矿点信号与提升绞车的 启动应有闭锁关系;
c) 竖井中用吊桶、吊盘、箕斗升降人员时的最大 速度,有导向绳时,不应超过式(1)所求得的数 值的1/3;无导向绳时,不应超过1m/s。 d) 竖井中用吊桶、吊盘升降物料时的最大速度: 有导向绳时,不应超过式(2)所求得的数值的 2/3;无导向绳时,不应超过2m/s。 e) 斜井中用矿车运输物料时的最大速度,斜井长 度不大于300m时,不应超过3.5m/s;斜井长度大 于300m时,不应超过5m/s。
3.2 用于井下有防爆要求的提升绞车,应符合 GB16423—2006中的有关法律法规。 3.3 检验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安全生 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 3.4 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及卷筒直径1.2米以下 (不包括1.2米)的矿用提升绞车严禁用于升降人 员。
4.1.4 影响安全的外露旋转构件(如联轴节、开式齿轮等), 应装设固定的防护装置。
——4.1机房或硐室 4.1.5 竖井用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的,每层罐 笼允许乘罐的人数和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 公布。 4.1.6 机房或硐室不应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 物品,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在有效期 限内,取灭火器不应需要任何工具。设备 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 4.1.7 机房或硐室内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和操作 规程。
4.2.1目测检查提升绞车的主轴和卷筒,不应有严重 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4.2.2提升绞车卷筒上缠绕钢丝绳的层数要求: a)竖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应缠绕 单层;专用于升降物料的,缠绕层数不应大于2层 ; b)斜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缠绕层 数不应大于2层;专用于升降物料的,缠绕层数不 应大于3层 ;
斜井提升系统,应设有从井底到井口、 井口到机房的声、光信号装置。使用斜井 人车升降人员时,斜井人车应设置跟车人 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 停车信号的装置。
4.6.2 对供电线 制动盘两侧或制动轮上不应有降低摩擦系数的 介质(如油、水等)。
4.3.10 采用块式制动器的提升机,块式制动 器的传动杆应灵活可靠,制动横拉杆和拉 杆不应有裂纹。 块式制动器操纵手柄应使用起来更便捷、灵活、 安全可靠,操纵手柄的操纵力不应大于50 N;采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操纵手柄 的操纵力不应大于150 N。
—— 4.4 液压系统 4.4.3 液压站的调压性能,对应同一控制电流 (或电压)时的制动与松闸油压值之差的 要求 a)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6.3MPa时,制动 与松闸油压值之差不应大于0.3 MPa; b) 设计压力大于6.3MPa时,制动与松闸 油压值之差不应大于0.6 MPa。
—— 4.4 液压系统 4.4.4 块式制动器液压系统,在停机15min 后蓄压器活塞下降距离不应超过100mm; 块式制动器压风制动系统,在停机15min后 压力下降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
4.5.1 过卷保护设施 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 0.5m时,应能自动断电,同时实施安全制动。
—— 4.2 提升装置 4.2.3卷筒上缠绕2层或2层以上钢丝绳时对卷 筒的要求: a)卷筒边缘应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其 高差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 b)卷筒上应装设带绳槽的衬垫,对未装 带绳槽衬垫的卷筒,应在卷筒板上刻有绳 槽或用一层绳作底绳。
4.4.1 液压站应装设过压和超温保护设施,油温温 升不允许超出34℃,最高油温不允许超出70℃。
—— 4.2 提升装置 4.2.6 实际运行的最大速度及最大加速度、减速度
f) 斜井中用箕斗运输物料时的最大速度,斜井长 度不大于300m时,不应超过5m/s;斜井长度大 于300m时,不应超过7m/s。 g) 斜井中运输人员时的最大速度,斜井长度不大 于300m时,不应超过3.5m/s;斜井长度大于 300m时,不应超过5m/s,且均不应超过人车设 计的最大允许速度。斜井中运输人员时的最大加 速度和减速度,均不应超过0.5m/s2。
4.2.2提升机卷筒上缠绕钢丝绳的层数要求: c)盲井(包括盲竖井、盲斜井)中专用于升降 物料的或地面运输用的,缠绕层数不应大于 3层; d)开凿竖井或斜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 缠绕层数不应大于2层;深度或斜长超过 400m的,缠绕层数不应大于3层; e)移动式或辅助性专为提升物料用的,以 及凿井期间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可多层缠绕。
4.5.2过负荷及无电压保护设施的要求 当提升绞车过负荷时,应能自动断电, 同时实施安全制动;当提升绞车供电中断 时,应能实施安全制动。
4.5.3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设施的要求 当深度指示器失效时, 应能自动断电并 实施安全制动。